一、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108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計92名,
實習期間為1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為期2個月,自即日起受理
申請至108年3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有關暑期實習生申請規定及程序概述如下:
(一)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
書等,於受理期間內向本局提申請。
(二)由實習單位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三)核定名單預訂於108年4月26日以前公告本局網站,並另行通知
錄取者。
三、為鼓勵學子參與,108年度將依實習情形辦理考評,達考評標準之
學子提供實習激勵津貼新臺幣3,000元。
四、檢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108
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表、實習申請表、招募DM各1份。
五、相關資料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活動公告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