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公告】112年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經費補助申請案自112年2月13日(一)至112年3月20日(一)17:00止受理申請,請查照

一、說明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為加強系統內學生跨校學習,提升學生研究能力與學術風氣,獎勵國立大學系統教師提供實驗室及指導國立大學系統學生研究工作,特訂定「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要點」。
二、申請資格
本計畫申請對象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本系統成員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及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2.本系統所屬之專任及專案教師與學生。
三、申請時間:校內受理申請期限自112年2月13日(一)至112年3月20日(一)17:00止
四、申請方式、文件及程序
1.請申請人於112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檢送「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申請表(含同意書)」紙本一份至本校研究發展處陳沛孜小姐另將電子檔(含word及pdf)傳送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受訪同意書」之受訪學校用印欄位,需呈現學校名稱並加蓋系所戳章。
2.申請人準備5-10分鐘簡報,說明申請本補助案之預期效益作為校內審查依據;另將簡報檔先行傳至pz10640@nfu.edu.tw後續將通知申請人簡報時間
五、檢附資料
附件一:「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要點」
附件二「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申請表(含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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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綜合企劃組
助理:陳沛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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