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另109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接受申請,系統截止時間109年2月24日,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修正重點略以:

()為鼓勵具相當學術實力者皆可申請,申請資格將不分國內或國外科技人才,修正「研究學者」資格,合併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並合併其申請資格說明,補助期間亦一併調整為依研究計畫執行期間,至少為一年,至多為三年,總補助期間最長為六年。(修正規定第八點)

()增列規定第七點第三項及第四項,以明確本要點各項補助項目之性質,並得由申請機構自籌經費支應其餘不足之經費。

二、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申請書表各1份。旨揭申請案自即日受理申請,系統截止時間109年2月24日,未依規定辦理、線上申請文件不全、逾期未完成線上作業或未送達者,恕不受理。

三、本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

()各類書表請務必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相關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等,請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延攬科技人才」之「補助延攬研究學者」項下下載使用。

四、本案聯絡人: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技部科教國合司,電話:(022737-710679877236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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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許美瑤( MEI-YAO HSU )
TEL:05-63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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