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專業、國際證照輔導課程補助案

108年專業、國際證照輔導課程補助案

自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截止日至108年3月25日

本校為落實科技大學實務導向教育,鼓勵教師開設專業證照輔導課程,協助學生考取專業證照以提升專業技術能力及就業競爭力,並了解業界實況,特規劃專業證照訓練補助方案。

◎申請資格:

1.本補助案為108年整年度補助案,故可申請上、下學期證照輔導課程。

2.需為本校教師,每位教師至多提出二件申請案,尤其特別鼓勵開設有關經濟部工業局iPAS產業人才能力 鑑定證照輔導相關課程。

3.本申請案須輔導學生考取證照,並提供相關考照成果。

◎補助原則:

開課申請經獲審查通過後,本處將依下列原則補助金額:

一、基本補助費:每班最高補助共20,000元,依教師開班需求規劃經費補助,經費含業師、校內教師額外 授課鐘點費、業師交通費、材料費、臨時工及機關補充保費。

1.鐘點費:本校教師於授課時間外之額外授課鐘點費(請參閱附件三),若邀請校外講師其講座之鐘點費 (2,000元/時)。

2.交通費:邀請業師其服務機關至本校須超過30公里以上始得報支交通費。

3.材料費:供課程教材製作與實作教材材料費使用,包含相關電子元件及實作耗材,不得購買設備、電腦 周邊耗材、碳粉匣。

4.臨時工:依實際需求自行決定聘用日期及人數,每課程每月每位學生獎助金額度48小時為上限,ㄧ周上限11小時,比照勞基法規定150元/時,另含勞保費之單位負擔。

5.機關補充保費:鐘點費總金額*1.91%

二、額外補助費:

1.依報考成效,每班考照人數達參與證照輔導人數80%以上,額外補助材料費最高10,000元。

2.依考照成效,每班考照通過率達70%以上,額外補助材料費最高10,000元整。

三、核定通過後,教師需於108年10月30日前繳交證照課程活動集錦(含電子檔),並統計相關證照考照成果,協助填報全國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

◎申請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3月25日截止。

◎申請補助及審查注意事項:

1.基本補助與額外補助均達標準,每班課程補助最高可達40,000元(含鐘點費、 業師交通費、材料費臨時工及機關補充保費)。

2.申請書(附件一)正本資料乙份,交由研發處統一彙整。

3.開設課程隸屬於iPAS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證照輔導相關課程,請填寫iPAS產業 人才能力鑑定之項目別 (附件二)。

4.為使審查委員能更清楚所開設證照課程之詳細資料,請申請教師盡可能提供佐證資料。

5.審查原則以105-107年執行證照班情形(報考率及通過率)及成果報告繳交之完整性為依據。

◎審查作業期間:自申請案截止收件之次日起一個月內完成,並核定公布。

◎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之處,歡迎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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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研究發展處

聯絡人:曾富敏小姐

校內分機: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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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位置:行政大樓四樓研發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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