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經濟部工業局iPAS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證照輔導課程補助案
自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截止日至108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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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為落實科技大學實務導向教育,鼓勵教師開設經濟部工業局iPAS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證照輔導課程,協助學生考取iPAS專業證照以提升專業技術能力及就業競爭力,並了解業界實況,特規劃專業證照訓練補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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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1. 本補助案為108年經濟部工業局iPAS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證照輔導課程(相關課程請參閱附表 一- iPAS產業人才能力鑑定項目及民間能力鑑定採認通過項目。 2. 需為本校教師,每位教師至多提出二件申請案(已申請專業、國際證照訓練課程補助之教師不得重複申請補助,申請件數併第一次徵件數計算)。 3. 本申請案須輔導學生考取證照,並提供相關考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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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原則: |
開課申請經獲審查通過後,本處將依下列原則補助金額: 每班補助20,000元,依教師開班需求規劃經費補助,經費含業師、校內教師額外授課鐘點費、業師交通費、材料費及機關補充保費。 1.鐘點費:本校教師於授課時間外之額外授課鐘點費(請參閱附表三),若邀請校外講師其講座之鐘點費(2,000 元/時)。 2.交通費:邀請業師其服務機關至本校須超過30公里以上始得報支交通費。 3.材料費:供課程教材製作與實作教材材料費使用,包含相關電子元件及實作耗材,不得購買設備、電腦周邊耗材、碳粉匣。 4.機關補充保費:鐘點費總金額*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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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通過後,教師需於108年10月30日前繳交證照課程活動集錦(含電子檔),並統計相關證照考 照成果,以協助填報全國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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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5月10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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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及審查注意事項: 1.每班課程補助20,000元(含鐘點費、業師交通費、材料費及機關補充保費)。 2.請填寫所開設之課程隸屬於 iPAS 產業人才能力鑑定之項目別(附表一)及經濟部工業局iPAS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證照輔導課程補助申請表(附表二),核章後之申請書正本交由研發處統一彙整。 3.為使審查委員能更清楚所開設證照課程之詳細資料,請申請教師盡可能提供佐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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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作業期間:自申請案截止收件之次日起一個月內完成,並核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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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之處,歡迎來電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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