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本校「講座設置辦法」第四條推薦人選(附件一),請各 推薦單位循程序辦理。
二、申請人請依「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講座推薦表」(附件二)填 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檢附講座推薦案審查意見表(附件三)供參。
四、請學院及各系所依規定召開各級教評會審查會議,由學院 於113年4月30日前送推薦案至研發處彙辦。請各學院通知 獲院推薦教師另外寄送申請檔案至研發處承辦人信箱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五、「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講座」以三年為任期(聘期:113/8/ 1-11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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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學術服務組
National Formosa University
組員:許美瑤
TEL:05-631-5028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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