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科會114年11月7日科會文字第1140079822號 函辦 理。
二、依國科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作業 要點(下稱專書計畫作業要點,如附件)及補助專題研究計 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 定。
三、本專書計畫補助目的為撰寫學術性專書並出版,若為尚未 成熟之前期研究,建議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依專書 計畫作業要點,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寫作計畫而尚未出 版者,不得再申請專書寫作計畫。
四、計畫主持人於同一年度申請、執行兩件以上研究計畫者, 應於計畫書內列名優先順序,且多年期研究計畫順序應優 先於新申請案,國科會依件數逐級從嚴審查。(本專書計 畫與專題研究計畫合併計算件數)
五、本專書計畫之執行期間自115年8月1日開始。
六、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計畫者,應確認該專書之出版情 況,符合者始得送出申請案。
七、專書計畫申請表格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相同, 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國科會網站 (http://www.nstc.gov.tw)登入「 學術研發服務網」製 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略 以,研究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 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 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國科會推動參 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 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等國 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 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 交有關之審查會、委員會或相關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 件。
八、申請計畫類別請選擇「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 計畫(大批)」,並於學門代碼勾選所屬學門。相關申請文 件,請至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究─「專題研究計畫專 區」下載使用。
九、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 話:0800-212-058、(02)2737-7590~ 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 (02)2737-7460,e-mail:wclan@ nst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