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13年度核定貴校可申請名額共計3個單位。
二、本案計畫申請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備文申請:113年起,每年分2次受理申請, 申請時間如下,請於申請期限截止日下午5時前函報教育部, 並副知「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1、第1次申請:113年4月12日(星期五)截止收件。
2、第2次申請:113年9月6日(星期五)截止收件。
(二)書面資料:申請清冊1份、書面計畫申請書1式10份(中、 英文版請合訂為同一冊,並請申請學者親自簽名), 寄送至上開基金會(應於上開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地址為: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7樓)。
(三)聯繫窗口:林庭伃小姐,電話: (02)7755-7286,電子信箱: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四)表件下載:計畫申請書、續期(第二期) 計畫申請書及結報經費收支結算表,請逕至網頁下載(網址:htt ps://yushan.project.edu.tw/ TopTalent),並請至網頁登錄職缺需求;後續經核定後, 亦請配合更新起聘日期、經費額度(經常門、資本門分列), 並依規定繳交報告(詳如說明三), 相關表件亦請逕至上開網頁下載。
(五)本案除申請計畫書面審查外, 亦將針對各校攬才配套措施進行簡報審查會議, 請各校指派一級主管與會,簡報會議時間另行通知。
(六)各校於提送計畫申請案時,除衡酌學者之學術專業、 優先選送年輕優秀學者外,亦請注意性別平等及女性學者之比率。 未來學者於審查通過後至聘任期間,如涉性別平等案件、 學術倫理案件或其他違反法令行為,教育部得視其情事廢止其資格, 並停止撥付補助經費。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獲本計畫補助之學者,應依下列期程繳交報告:
1、年度績效報告: 每年繳交並登錄上傳至本計畫官網及管考平台。
2、期中報告:111年度以後核定之玉山(青年學者) 應繳交期中報告,玉山學者於執行第1年期滿時繳交, 玉山青年學者於執行滿第2年時繳交 (111年另予補助學術交流暨工作費之學者, 繳交時間比照前開學者),並由各類科審查委員會審查; 針對成效未達預期案件,教育部將附具審查意見請學校配合改善, 改善情形將併入期末報告暨續期申請書審查項目, 並作為教育部後續分配學校申請名額及調整剩餘期程補助額度之參考 (繳交期中報告之當年度,無須再繳交年度績效報告)。
3、期末報告:玉山(青年) 學者於計畫期程屆滿六個月前得併同續期申請書繳交; 不擬申請續期之玉山(青年)學者與國際優秀人才學者, 於計畫期程屆滿時繳交。
(二)撥款時程:本計畫請款時間說明如下:
1、113年4月:歷年核定之學者、 112年核定但113年起聘之學者請款。
2、113年10月:113年第一次申請核定之學者請款。
3、114年4月: 113年第一次申請核定但114年起聘之學者、 113年第二次申請核定之學者、歷年核定之學者請款。
(三)經費結報作業:
1、本計畫經費支用滾存說明:
(1)玉山學者:第2年未執行完畢經費,得滾存納入第3年使用。
(2)玉山青年學者:第1年未執行完畢經費, 得滾存納入第2年使用;第3年及第4年未執行完畢經費, 得滾存至第5年執行期程屆滿前使用。
2、本計畫應「每年」進行請款及經費結報作業,並請以「校」 為單位函報教育部,勿個別學者分別報送。 收支結算表填寫說明如下:
(1)經費收支結算表請以「全校」總經費填寫, 並另檢附全數學者之補助經費明細表; 針對部分辦理經費滾存之學者,請另填寫「滾存項目調查表」, 並於收支結算表備註欄標示滾存總金額。
(2)辦理經費滾存之學校,於次一年度進行結報作業時,除須以「 校」為單位繳交當年度全數學者之補助經費明細表及收支結算表外, 亦須針對前一年度辦理滾存之學者,另填寫「滾存經費收支結算表」 及「滾存實際支用情形表」。
(3)補助經費均請將經常門及資本門經費分列。上開相關表格, 請依說明二(四)逕至網頁下載;歷年核定通過案亦比照辦理。
四、為擴大教育領域特定專長之認定範疇, 以利更多優秀外籍教育相關人士來臺申請就業金卡, 教育部業於110年12月17日完成公告修正「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專長」之資格條件, 請各校主動協助校內符合資格之外師( 包含申請玉山學者計畫之外籍學者)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 就業金卡」(https://coa.immigration. gov.tw/coa-frontend/four-in- one/entry), 相關費用得以本計畫學術交流暨工作費項下支應; 此亦列入學校對學者支持措施評核之一。
二、本案計畫申請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備文申請:113年起,每年分2次受理申請,
1、第1次申請:113年4月12日(星期五)截止收件。
2、第2次申請:113年9月6日(星期五)截止收件。
(二)書面資料:申請清冊1份、書面計畫申請書1式10份(中、
(三)聯繫窗口:林庭伃小姐,電話: (02)7755-7286,電子信箱: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四)表件下載:計畫申請書、續期(第二期)
(五)本案除申請計畫書面審查外,
(六)各校於提送計畫申請案時,除衡酌學者之學術專業、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獲本計畫補助之學者,應依下列期程繳交報告:
1、年度績效報告:
2、期中報告:111年度以後核定之玉山(青年學者)
3、期末報告:玉山(青年)
(二)撥款時程:本計畫請款時間說明如下:
1、113年4月:歷年核定之學者、
2、113年10月:113年第一次申請核定之學者請款。
3、114年4月:
(三)經費結報作業:
1、本計畫經費支用滾存說明:
(1)玉山學者:第2年未執行完畢經費,得滾存納入第3年使用。
(2)玉山青年學者:第1年未執行完畢經費,
2、本計畫應「每年」進行請款及經費結報作業,並請以「校」
(1)經費收支結算表請以「全校」總經費填寫,
(2)辦理經費滾存之學校,於次一年度進行結報作業時,除須以「
(3)補助經費均請將經常門及資本門經費分列。上開相關表格,
四、為擴大教育領域特定專長之認定範疇,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學術服務組
助理員:張淑靜
電話:(05)63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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