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3年7月2日科會文字第1130044939號函辦 理。
二、本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4年8月1日起,期 間以6個月至2年為限。
三、被推薦人於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請國科會「補助科學與技 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四 、 辦理申請時,請被推薦人至國科會網站 (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之 「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系統,輸入並傳送申請文件。
五、有關國科會補助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 案、申請書及合約中須包括項目等相關資料,請至國科會 網站點選「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 究計畫/人文社會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並參考列印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