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通知 (108年3月14日)
聯絡人:黃雅鈴 分機:5028
受文者:各系所
主 旨:為辦理本校新聘教師研究設備補助,請各系所協助通知
108年2月以後之新聘教師提出申請。
說 明:
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新聘教師研究設備補助要點如下。
二、請於3月20日(星期三)下班前將系所、院核章後之申請表紙本
送至研發處學術服務組,並將電子檔mail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三、要點及申請表電子檔可於研發處學術服務組「最新消息」中下
載。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新聘教師教學研究設備補助要點
97.04.08九十六學年度第五次行政會議通過
102.02.06 101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協助本校新聘教師購置教學、研究相關所需之設備,以提升學術水準及競爭力,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所適用之補助對象為本校一年內新聘之專任教師,每人以申請乙次為限。
申請教師需檢附申請表,經所屬系、院各單位逐級審查及核章後,向研究發展處提出申請,並於複審會議前,對其所提出之必要設備作一簡略說明。由研發處召開會議進行複審工作。複審會議之審查委員由研發處召集各院院長、教務長及產學合作及服務處處長擔任。
補助金額視當年經費酌予調整,各相關單位得提供配合款,每位教師最高補助十五萬元教學與研究設備費,所需經費由本校教學儀器設備費項下支應,核撥於新聘教師所屬單位。
五、本項補助以教學與研究設備為優先考量,如採購研究室辦公相關物品請改由系院相
關經費支應。複審會議得就教師所提設備之合宜性予以審查,並要求申請教師修改
補助設備項目。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
*****************************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黃 雅 鈴 助 理
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Tel:05-631-5028
Fax:05-633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