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請符合本校「專題計畫獎勵補助配合款實施辦法」(詳如附件)之計畫主持人於113年12月25日前至系統完成申請,免送紙本。
二、申請網址:https://project.nfu.edu.tw【學校首頁/使 用者入口-教師/行政資源-全校計畫管理系統(配合款/鼓 勵性申請),請以差勤帳密登入】。
三、依據「國立虎尾科技專題計畫獎勵補助配合款實施辦法」第六條獎勵補助配合款的提撥方式:
(一)由各計畫主持人於每年11至12月期間向研發處或產學處提出申請並說明用途,經校長核定後,補助計畫主持人運用。
(二)各產學合作計畫案(國科會計畫案除外)須計畫款項入帳後(收支明細表)【由老師自行上傳】,始得向研發處或產學處提出申請,如款項未入帳之計畫案,得不予核撥。特殊情形得另依專簽核准後申請。
(三)二年期(含)以上之企業產學合作計畫案,其績效配合款以計畫結束當年度提出申請為原則,並經核定後核撥。
(四)各產學合作計畫案,如將其計畫所購置之設備費資產移轉予原委託廠商者,不予補助其設備費基準額20%之配合款或額外績效設備費。
四、各教師用印完成之合約書、計畫書及簽章資訊如未繳交者,全校計畫管理系統將無法建置計畫案,則無法提供教師申請計畫配合款。請未繳資料教師務必將相關資料送達 研發處或產學處,以利配合款申請相關作業。
五、依本辦法第四條(一般配合款)及第五條(績效配合款)僅限擇一提出申請。
六、國科會配合款請計畫主持人自行上線申請(除新進人員研究計畫業務費配合款由承辦人員至系統登錄)。
七、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計畫相關承辦人員詢問:
(一)產學處-企業產學計畫承辦人張淑芬,分機5031。
(二)產學處-財團法人計畫承辦人許哲維,分機5445。
(三)研發處-教育部及政府計畫承辦人張淑靜,分機5026。
(四)研發處-國科會計畫承辦人許美瑤,分機5028。
(五)系統服務:電算中心-鄭岱弘,分機5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