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4年度「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自114年1月8日(星期三)接受申請,計畫申請人請於114年2月13日前至國科會網站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並協助轉知。

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3年12月10日科會文字第1130084890號函辦理。
二、國科會為鼓勵具有前瞻性的傑出學者進行人文及社會科學專書寫作,計畫成果為出版卓越專書及該專書出版前之主題研討座談會,以期逐步為學界累積卓越專書與經典著作。
三、依國科會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寫作計畫者,應說明該專書之出版情況,如尚未出版者,則不得申請本計畫。
四、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開始。本案經核定通過後,計畫主持人於執行本計畫期間不得執行國科會其他研究計畫。
五、本案計畫書內容不得同時向國科會重複申請,如有與其他研究計畫部分重複情況,應於計畫聲明書及計畫書內容清楚說明,否則視為違反學術倫理。
六、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計畫者,應確認該專書之出版情 況,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國科會。
七、申請表格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相同,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 各類書表請至國科會網站 (http://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各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國科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八、申請類別:「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請於人文處學門代碼依學門選擇HZZ07「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相關申請文件,請至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究─「專題研究 計畫專區」下載使用。
九、本計畫未獲補助者,恕不受理申覆。
十、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02)2737-7460,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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