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鼓勵性研究計畫整合型研究團隊」申請案,請各學院自行訂定收件截止日期(114年7月底前)並轉知老師,各學院請於114年9月16日前將審議結果及推薦團隊相關資料送交研究發展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鼓勵性研究計畫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三款,整合型研究團隊申請115年國科會計畫者,得提交計畫構想及預期成果至學院組成之審查委員會審查,每學院同年度內以研提二件為限。 二、各研發團隊補助額度上限為設備費柒拾萬元、業務費柒拾萬元,經費總額度不得超過壹佰萬元。 三、檢附本校「鼓勵性研究計畫實施要點」、計畫提案構想書 _參考格式範例及經費申請表各1份。 附件下載 114RD00342.pdf388 kB 計畫提案構想書_參考格式範例.odt16 kB 鼓勵性研究計畫實施要點 (1).pdf105 kB 鼓勵性研究計畫整合型研究團隊-經費申請表. (1).odt1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