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國科會115年2月11日科會產字第1150011432號函辦理。二、檢送修正旨揭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附件下載 115RD00228.pdf378 kB 115t0p000631_115d2003928-03.pdf143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