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提供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暑期實習之機會

※需配合課程請向系所確認是否符合課程標準等規定!!!!
請各系彙整實習需求調查表,於4/28前寄至本組信箱(pgs@nfu.edu.tw)

主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為提供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暑期實習之機會,110年度賡續規劃辦理「暑期實習方案」,惠請於本(110)年5月1日以前提供貴校學生暑期實習之需求人數,請查照。
說明:
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為提供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實習之機會,使學校所學與實務結合,以期學生能提早累積職場工作經驗,並培育公產管理人才,爰110年度賡續規劃辦理「暑期實習方案」,內容如次:
(一)暑期實習期間:本(110)年7月至9月,計3個月時間,得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及學校需要彈性調整。
(二)提供學生實習之業務項目為:國有財產(含土地、房屋等)之接管、清勘查、標售、出售、出租、管理、改良利用、行政庶務等。
(三)實習之單位可視學生需要選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臺中市)、新竹辦事處(新竹市)、苗栗辦事處(苗栗市)、南投辦事處(南投市)、彰化辦事處(員林市)、雲林辦事處(斗六市)等6個實習單位中之1個單位實習。

(四)實習期間不支給報酬。
(五)學生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實習期間之保險由就讀學校自行加保。
二、請參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上開規劃方案內容後,依後附「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提供各大學院校學生暑期實習需求調查表」格式填寫資料,於期限前逕送本分署人事室(傳真:04-23015296;電子郵件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載
Download this file (110b000321_1_131723415491.odt)110b000321_1_131723415491.odt11 kB
Download this file (函.pdf)函.pdf115 kB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National Formosa University Copyright © 2019 研究發展處. All Rights Reserved.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聯絡電話05-6315566   網頁設計: 分子雲有限公司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