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國家發明創作獎

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鼓勵國人發明創作、獎勵及表揚傑出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與設計人,以帶動創新智慧風氣,促進我國產業技術發展,特舉辦「111年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活動,總獎金新台幣880元,得獎者並可免

費參加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主辦之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

二、為協助發明創作人具體了解參選方式及獎項效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本(111)年5月24日(二)及5月27日(五)止,將於臺北、高雄舉辦說明會(請參閱說明會DM)。

三、活動報名日期自本(111)年4月11日起至7月28日止,敬請同意至本(111)年7月28日前,於網站置放「111年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活動訊息或網站連結,並鼓勵專利符合資格之發明創作人參選。

四、甄選要點及報名表電子檔,請逕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主題網站/國家發明創作獎(www.tipo.gov.tw下载使用。

五、有關報名參選事宜,歡迎洽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張先生(電話:02-376-6134)及本案聯絡窗口傅小姐(電話:02-2325-6800分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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