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2年「補助大學校院增進國際技能競賽及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手就學就業能力計畫」請符合資格之大學校院依說明及附件提供辦理計畫書1式4份,並請於111年12月9日(五)前備文報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增進國際技能競賽及國際展能節 職業技能競賽國手就學就業能力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 點)辦理。

二、本計畫申請對象、補助項目及計畫期程等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

1、為本部公私立大學校院,校內需有經勞動部認定之國際技能競賽或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正取國手資格,且已參與前揭競賽之大學在學學生,不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2、依111年8月31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競字第1110305216號函,2022年國際技能競賽出國國手名單 如附件1,如學生因畢業等因素未於貴校就讀,併請回復以修正清單。

(二)補助項目:

1、技術精進: (1)導入業師,一對一協助國手在校專業技術提升。 (2)安排國手至相關企業進行專業實習。

2、學科強化:針對國手就讀學科之專業課程提供精進教學規劃。

3、語言加強:協助國手提升語言能力之相關課程。

4、就業銜接: (1)協助國手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2)協助媒合國手參與相關企業技術研發機會。 (3)協助國手畢業後媒合就業機會,包括聘任國手擔任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學之教師、協助安排國手至相關企業實習。 (4)協助安排國手至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以技術專業協助專業課程執行。

(三)計畫期程:112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三、計畫經費編列原則:

(一)每人每期新臺幣五十萬元為編列上限,每期為二年。

(二)本計畫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申請學校至少應編列計畫經費總額百分之十之計畫配合款,其中技術精進之經費編列,應至少占計畫總金額百分之六十以上。

(三)本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請依本要點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

四、本計畫因涉及國手課業強化、技術精進及赴企業實習等規劃,請確實讓校內國手知悉,並尊重其辦理意願。校內國手如有辦理意願,學校請於111年12月9日(五)前將辦理計畫書1式4份備文報部,並請將計畫書(含經費表及明細表) 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施小姐信箱(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gov.tw)。

五、為免影響後續審核作業,逾期送件或資料不齊者,不予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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