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6條與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12條相關規定辦理。
二、請貴單位務必依登記注意事項之登記時間及方式,進入本中心網站首頁(https://www.wdasec.gov.tw)/你還想知道的事/點選「技能檢定資訊系統」(https://eservice.wdasec.gov.tw/Login),系統登入後請依功能選單登錄承辦意願,逾期將不予受理;技能檢定資訊系統功能選單如下:
(一) 一般職類:術科作業/術科承辦申請/術科承辦申請作業。
(二) 術科採紙筆測試職類:術科作業/術科紙筆作業(全國、在校生)用/術科紙筆承辦申請作業。各職類級別全年度各梯次以委託同一單位為原則。
(三)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學術科:已改採電腦線上測試及快速發證方式辦理,有意願承辦之單位請至檢定類別選單/全國檢定快速發證/術科承辦申請/術科承辦申請作業項下登記,其學術科測試場地須為現行辦理即測即評及發證檢定場地並經評鑑合格外,須於第1梯次登記時間內登記承辦意願,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登記後須113年度各梯次均辦理。
(四) 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113年度徵求全國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登記注意事項」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