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9年5月14日臺教技(三) 字第1090059445B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辦理國家產學大 師獎遴選作業要點、110年2月24日臺教技(三) 字第1100011872號函辦理學校徵件。
二、為獎勵公私立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以下簡稱學校) 具有實務專業技術能力之專任教師,其專業實務應用研發、 結果對產業具重要影響與貢獻, 並對國家技職專業人才培育有其卓著貢獻者, 教育部辦理旨揭獎項, 以激勵教師從事產學合作及從事技術人才培育。
三、110年依「工程」、「電資」、「人文、設計、藝術」、「 商管及民生」及「農業科學、生技及護理」等共分五領域, 各校推薦人選應為現任專任教師,並經學校審查通過, 各領域至多推薦3位。
四、另科技部、經濟部與產業推薦人選之機制,說明如下:
(一)、科技部與經濟部之部會推薦人選,各領域至多3位,不納入校內推薦額度核算, 將俟科技部與經濟部於110年3月12日(星期五) 前函送名單後,教育部將轉請學校通知被推薦人上網填報資料併進行 消極條件之資格審查。 (二)、各產業推薦人選將由產業於110年3月12日(星期五)前將推薦名單提供給學校,學校將進行校內審查作業, 學校與產業於各領域合計至多推薦3人。
五、請校內有意申請獎項之教師於110年4月13日(星期二)前 ,完成以下事項,俾利校內遴選及後續推薦相關事宜:
1.來信至校內承辦人員信箱(chiaotai@nfu.edu.tw) 提出系統帳號申請。 2. 至國家產學大師網站(https://masteraward.moe.edu.tw/)填妥相關申請表件、 上傳附件佐證資料並點選送出(提交至校辦)。 3. 於系統列印被推薦人相關書面資料:(1).基本資料表、(2).經歷表、(3).成果績效表、(4).個資同意書、(5).切結 書,各乙式兩份,雙面列印。(※紙本資料簡單裝訂即可, 不需膠裝) (※佐證資料毋須列印紙本) 4.被推薦人簽名後紙本逕送至研發成果管理運用單位(研發處學術組、國產處)檢核並核章。
※遴選作業推薦推薦須知、遴選作業要點、教育部來文詳如附件。
※國家產學大師網站系統填報及修正時間設定至110/04/ 13(二) 17:00 止,紙本資料(須先完成研發成果管理運用單位審核) 亦請最遲於當日下午5點前送至研發處,逾時不候。
※繳交之紙本資料經校內委員會遴選, 通過者資料寄送至計畫專案辦公室,未通過者資料銷毀不予退還。
※相關問題請洽研發處助理簡巧玳 (05)631- 5030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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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助理員 簡巧玳
電話 : (05)631-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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