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 本補助案為112年整年度補助案,故可申請上、
2. 需為本校教師,每位教師至多提出二件申請案,尤其特
3. 本申請案須輔導學生考取證照,並提供相關考照成果。
◎補助原則,開課申請經獲審查通過後,
一、基本補助費:每班最高補助5,000元,
1. 鐘點費:本校教師於授課時間外之額外授課鐘點費(請
2. 交通費:邀請業師其服務機關至本校須超過30公里以
3. 材料費:供課程教材製作與實作教材材料費使用,
4. 臨時工:依實際需求自行決定聘用日期及人數,
5. 機關補充保費:鐘點費總金額*2.11%
二、額外補助費:
依考照成效,通過之張數將補助予教師額外費用:IPAS及甲級:
三、核定通過後,教師需於申請額外補助費時,同時繳交證照課程
◎申請受理時間及審查注意事項:
1. 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星期四)截止。
2. 申請書(附件一)正本資料乙份,交由研發處統一彙整。
3. 開設課程隸屬於iPAS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證照輔導相關課程,請填
4. 為使審查委員能更清楚所開設證照課程之詳細資料,
5. 審查原則以108-111年執行證照班情形(課程人數、
6. 實際補助規定依審查委員會決議辦理。
◎審查作業期間:自申請案截止收件之次日起一個月內完成,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
National Formosa University
實習組 助理員 王品琇
TEL:05-631-5022
E-mail:wangpin8296@nf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