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對象: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得申請校外實習之獎勵:
1.參加當學年度(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校 外實習,累計達實習時數320小時以上者。
2.修習本系或他系之必(選)修校外實習課程。
3.檢附已完成校外實習心得報告。
◎ 申請日期與方式:
1、申請及收件方式:申請人備妥「獎勵實習生申請表」及「校外實習書面心得報告」 各一份,掃描後寄電子檔至研發處實習組信箱(wangpin82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經審查會議後予以獎勵。
2、申請日期:即日起至6月17日。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
National Formosa University
實習組 助理員 王品琇
TEL:05-631-5022
E-mail:wangpin8296@nf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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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5-631-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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